2025年輔助醫療業



2025年輔助醫療業 ( 修訂 ) 條例草案

主席:謝謝。然後是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理事長黃傑教授。

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理事長黃傑教授:謝謝主席。本人代表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發言,提問如下:第一,香港註冊中醫都需要遵守香港法例549章《中醫藥條例》,請問現在草案提出修訂的內容中,同是香港註冊中醫師卻只是由於工作地點的原因而被賦予不同職權的法律依據為何?這些是否合乎憲法?是否有歧視的原因在當中;第二,如草案通過,由額外職權引來的責任及風險又如何解決?又由何人承擔?中醫組又該如何向市民及業界保證公平處理 雙標 ”情況?由於本人在中醫組工作了18年,最後擔任中醫組主席6年,所以,這很值得我們關注;第三,既然香港中醫醫院會聘請西醫,為何不由西醫參與會診,然後轉介醫學診斷或治療目的測試,而無視《中醫藥條例》的一致性而另開爐灶,讓香港中醫醫院內的中醫享有這個特權?發言完畢,謝謝大家。

講話片段:

https://webcast.legco.gov.hk/public/zh-HK?meetingid=M25050048&start=5673&duration=334

陳凱欣議員提出:

最後,是問黃傑教授。剛才提到中醫醫院不應以地方劃分 中醫級數,現時是中醫醫院的中醫師可優先轉介。若政府繼續 如此,會對中醫造成甚麼影響?謝謝教授。

主席:請黃教授回應。

新華中醫中藥促進會理事長黃傑教授 :感謝陳議員給予機會 解釋。若以地區劃分,即中醫醫院的中醫有轉介權,而市面上10000名中醫無此權利。市面 中醫每天或有3名病人需要照片”。我從事骨傷科,所以很清晰了解此問題。若無轉介權, 30000名病人便無法得到適當治療。中醫醫院有轉介權,將 被視為較高級,而私營中醫因未經審定便無轉介權。我希望政 府不要急於將權利下放中醫醫院,而應讓所有中醫共同擁有 此權利,再推行法例也不遲。若分兩層會很麻煩。我舉例,兩 個月前我診所一名將軍澳病人腰痛並到將軍澳醫院就診,醫 生稱無須照X光。我們不放心,故要求病人照X光,發現是腰 椎壓縮性骨折。若私營中醫診所無法轉介,病人便不知道自己 有壓縮性骨折,無法及早康復而延誤治療,這是不好的醫療制。

講話片段:

https://webcast.legco.gov.hk/public/zh-HK?meetingid=M25050048&start=5673&duration=334

主席:謝謝。然後是九龍中醫師公會理事長陳漢忠醫師。

九龍中醫師公會理事長陳漢忠醫師:謝謝主席。早前,我們九 龍中醫師工會聯同香港大學中醫校友會及香港本草醫學會提交了相關的意見,現在我有兩點特別在這裏指出。目前香港 的執業中醫師有足夠專業能力及操守,負責轉介工作。根據我

們工會的查訪,有80%的受訪中醫,有跨專業轉介經驗,準確

率達到95%,而且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中醫因為轉介失當

而導致醫療事故,也是零投訴。而且,賦權中醫師轉介病人進

X光、CT等輔助檢查,可大大提高我們診症的準確性,保障

病人安全及健康。

我想指出的第二點是,分階段實施轉介權,恐怕會令市民 有錯覺,誤以為只有中醫醫院內的中醫師才有完整的專業能力,可以早於社區中醫獲得賦權,引發社會出現院內中醫師較院外中醫師高級的錯誤認知,大大動搖市民對私營中醫的信心。我在這裏表達,劃一實施轉介權,是我們絕大多數註冊中醫師的共同訴求,謝謝主席。

講話片段:

https://webcast.legco.gov.hk/public/zh-HK?meetingid=M25050048&start=2861&duration=100


最後更新日期: 06-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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